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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丞宁心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 异常

  • 法定代表人刘青松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成立日期2017-04-18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海宁公馆4-2-8b
危险

  1. 当前状态提醒
  2. 工商状态: 异常
  3. 税务状态: 正常

工商异常

异常状态

异常状态
载入异常原因: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载入日期:
2022-07-20

风险提醒

风险提醒

1.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不得担任法人和企业负责人: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异常企业会面临行政部门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商事主体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会被行政部门联合惩戒。

年报未申报

未申报状态

异常状态
未申报年份:
2022年度报告未申报

风险提醒

风险提醒

1.移出异常需要交纳罚款:按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年报的,处以5000元罚款;连续三个年度以上(含三个年度)未按规定年报的,处以10000元罚款!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不良记录终身跟随企业: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使移除异常之后,随时可以查看到这条异常的不良记录;

3.久置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异常记录将一直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名单;

4.影响公司负责人信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5.限制设立公司及任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